多选题 甲基于第一问中所指的权利,如果提起诉讼,如何确定乙和丙的诉讼地位?(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涉及代位权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问题。依《合同法解释》第16条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即,债务人仅在诉讼必要时为第三人,并非必然为诉讼中的第三人。故本题选项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