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必须坚持
合理、公平竞争的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
自愿、平等竞争的原则
自愿、公开竞争的原则
集中招标采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卫生、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集中招标采购中介组织的监督,招标采购药品的实际价格应报当地物价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