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现解除与下列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其所提出的如下解约理由或做法中,哪些有法律依据?______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考点] 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解析] A选项,“潘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但缓期执行”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解除劳动合同。B选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C选项,考查经济补偿。陈某自行提出辞职,此时甲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是国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在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过程中,经济补偿可以有效缓解失业者的生活困难。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见《劳动合同法》第46条,可以归纳为“两原则两例外两终止”:原则一: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支付经济补偿。例外:因为劳动者的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不支付经济补偿。(第46条第l、2项)原则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例外:如果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也即用人单位的违约或者侵权导致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时,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第46条第3、4项)D选项,钱某因车祸受伤住院,尚在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见《劳动合同法》第42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