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国有大型矿山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各纳税期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无留抵税额。2013年5月北京市国税局派员对其2012年1月~2013年4月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2012年5月份有一笔销售铁矿石业务,和对方签订销售合同注明不含增值税的价款500万元,增值税款85万元,企业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数585万元,同时合同约定,购货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否则需要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因购货方延后付款,收到购货方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605万元,收到汇票后大型矿山直接向银行承兑。该矿山对该笔业务故意按500万作为计税基础申报的销项税额为85万元。
税务检查人员认为该矿山应该按照605万元的含税销售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经稽查相应程序,税务局于2013年5月15日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并于当日派员送达该矿山,要求企业在15日内补缴增值税29059.83元,按滞纳时间每日收取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企业未提出听证的要求,2013年5月18日,税务局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处罚决定后,企业于2013年6月16日到税务机关办理补税、缴纳滞纳金和罚款的手续,被税务机关加处罚款6102.56元。
企业对税务机关的补税、缴纳滞纳金、罚款和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欲聘请信达税务师事务所代理其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要求]
问答题
判断北京市国税局及相关人员作出的各项处理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①税务检查人员认为该矿山应该按照605万元的含税销售额申报缴纳增值税是正确的。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销售额。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该矿山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中超过发票金额的20万元实际上是违约金,所以,应作为价外费用计征增值税。应当补缴增值税=200000÷(1+17%)×17%=29059.83(元)。
②税务机关要求其补缴增值税29059.83元,按滞纳时间每日收取万分之五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是正确的,因为该项行为属于偷税行为。
③企业于2013年6月16日补税、缴纳滞纳金和罚款时,被税务机关加处罚款6102.56元是正确的,因为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该企业在2013年6月16日缴纳罚款时加处罚款=29059.83×50%×14×3%=6102.56(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是否可以对税务机关的处罚行为提起税务行政复议?如果可以提起复议,应该向哪个税务机关提起税务行政复议?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①可以提起税务行政复议,因为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中包括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和税务行政处罚行为。
②纳税人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的,一并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即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信达税务师事务所可否代理其税务行政复议?在这种情况下,税务师事务所应向客户提出何种建议?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税务师事务所可以接受该事项的委托,《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明确,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代理范围之一。鉴于税务机关的处罚并无差错,应建议委托人接受处罚而不是接受委托去进行税务行政复议。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某市甲、乙两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甲为生产企业,乙为商业企业,甲同乙签订一项代销协议,甲委托乙代销产品,不论采取何种销售方式,甲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以1000元的价格销售,市场售价的成本率为60%。目前拟定的代销协议中有两个可选方案:
方案一:采取代销手续费方式,乙企业以每件100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每代销一件收取代销价格20%的手续费,甲企业以每件1000元向乙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方案二:采取视同买断方式代销,甲企业按800元的协议价收取货款,乙企业在市场上仍要以1000元的价格销售甲公司的产品,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即200元/件归乙公司所有。
假定甲的进项税额为12万元,乙企业可售出产品1000件,甲按规定取得代销清单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 分别从甲、乙两个企业的角度来判断上述两个方案的优劣。(除流转税及其附加外不考虑其他税费,以税前会计利润作为判断标准,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
【正确答案】方案一:
(1)甲应纳增值税=1000×1000×17%-120000=50000(元)
甲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50000×(7%+3%)=5000(元)
甲税前会计利润=1000×1000×(1-20%)-1000×1000×60%-5000=195000(元)
(2)乙应纳增值税=1000×1000×17%-1000×1000×17%=0(元)
乙应纳营业税=1000×1000×20%×5%=10000(元)
乙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0000×(7%+3%)=1000(元)
乙税前会计利润=1000×1000×20%-10000-1000=189000(元)
方案二:
(1)甲应纳增值税=1000×800×17%-120000=16000(元)
甲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6000×(7%+3%)=1600(元)
甲税前会计利润=1000×800-1000×1000×60%-1600=198400(元)
(2)乙应纳增值税=1000×1000×17%-1000×800×17%=34000(元)
乙企业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4000×(7%+3%)=3400(元)
乙税前会计利润=(1000-800)×1000-3400=196600(元)
从甲的角度来看,方案二比方案一多3400元的税前会计利润(198400-195000),应选择方案二;
从乙的角度来看,方案二比方案一多7600元的税前会计利润(196600-189000),应选择方案二。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