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9.甲因其丈夫在公安局看守所工作,所以与看守所的监管人员都很熟悉。一天,甲收受了在押重刑犯乙的亲属3万元钱,在没有和丈夫商量的情况下,利用自己出入看守所的方便,帮助乙从看守所逃走。下列关于甲的行为的定性,错误的是( )。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甲并非国家工作人员,而且其收受赃款的行为并没有和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丈夫通谋,所以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身份,不构成受贿罪,但可以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故A项表述错误。甲不是监管人员,不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故B、D项表述错误。甲与乙的亲属通谋,其利用出入看守所的便利,帮助乙脱逃,符合脱逃罪的构成特征,因而只有C项表述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