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甲(48岁)与其妻向来恩爱有加。五年前,甲妻在产下一子某乙之后不幸辞世,某甲悲痛欲绝,含辛茹苦抚养某乙。鉴于某乙孤苦伶仃,某甲意欲收养一女与其作伴,下列哪些人符合收养条件?( )
A.社会福利院抚养的10岁残疾女童
B.社会福利院抚养的10岁孤女
C.社会福利院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6岁女童
D.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6岁女童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收养法》第8条第2款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收养法》第9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按此规定,有子女的收养人亦可收养本款中所列举的被收养人,收养一名或数名均可。孤儿、残疾儿童、弃婴和儿童被他人收养,有利于其在养父母的抚育下健康成长。放宽收养条件,实含鼓励此类收养行为之意。本题中,某甲在妻子逝世后与年仅5岁的儿子共同生活,可以收养社会福利院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女童,并且其与女童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因此,选项C为正确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