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新增“常回家看看”等对老年人的利好内容。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常回家看看);如赡养人在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由于“不孝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屡见不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清官难断家务事”,外界又不便介入。针对这一现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另外,由民政部制定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也将自今日起实施。两部新规对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法律责任、服务内容等做出明确规定。
——摘自《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增“常回家看看”凤凰网,2013年7月2日

材料2
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要让亲情看望世代相传,仅仅靠道德力量远远不够,必须用法律强制儿女“常回家看看”,即完成儿女的看望义务,也培养一种看望习惯,升华一种亲情力量,更接力承传亲情看望美德。此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把“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给老人一份法律权利,给儿女一份法律义务,以法律推动亲情孝敬走进新时代,则是法治精神的升华。这对于匮乏亲情看望的儿女也是心灵震撼,虽说带有硬性的强制,但唤醒的却是儿女亲情的良知,不再坚守给钱给物就是孝敬的误区。
——摘自《“常回家看看”人法》和谐中国网,2013年7月2日

请回答:
问答题 请用家庭美德的基本要求分析“常回家看看”入法的必要性。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家庭美德是调节家庭内部成员以及与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人际关系的行为规范,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家庭美德的基本规范是: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和邻里团结。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观念深入人心,反映了人们对需要给予特别关爱的老人和儿童的深厚情感,因而成为世代相传的道德格言。在我国社会中,强调尊老爱幼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它对于解决日趋凸显的老龄化问题和独生子女的培育问题,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问答题 结合材料2,如何理解“仅靠道德力量远远不够”?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道德和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两种基本手段。公共生活中的道德和法律所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来维护公共生活中的秩序,实现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二者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在公共生活中,道德可以用来调节、规范人们的行为,预防犯罪的产生。道德是法律的补充。道德的约束力量来自于自律,是一种软约束,在当今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受到冲击的情况下,有必要以法律的强制方式加以约束和规范。只有道德和法律共同发挥作用,这个社会才能有良好的秩序。
问答题 结合材料和已有知识,简述我们应该如何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自觉维护法律权威,我们要做到:一是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二是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在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要宣传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三是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一个人不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还要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