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和解制度的特点包括______。
A、
和解须经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
B、
和解的成立必须经法院的裁定许可
C、
破产程序终结的,原债务人仍然可以提出和解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撤销破产宣告
D、
以债务人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为必要
E、
经债权人会议达成的和解协议,协议在各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和解制度的特点。和解申请要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提出。所以选项C错误。和解协议自公告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所以选项E错误。的申请(选项C错误)。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选项E错误,需要满足“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这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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