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德国一家知名高科技公司,为开拓国际市场,方便业务往来,现拟在我国的几个大城市各设一个办事处。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项是: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考点]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解析] 《公司法》第193条规定:“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C项正确。《公司法》第195条:“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本机构中置备该外国公司章程。”A项错误。《公司法》第196条:“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因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并不具有法人资格,因而一切活动所产生的责任都应当由外国公司来承担。因此 B、D项错误,本题选项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