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指承担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政责任者所必须具备的条件。行为违法、行为有危害后果、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行为违法和行为人有过错被有些学者称之为“必要条件”,其他两项被称为“选择条件”。
(1) 行为违法。学界对于违法的含义的解释有“主观违法说”和“客观违法说”。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1款关于环境污染损害民事责任的规定,采用的是“客观违法说”。“客观违法说”是以行为效力为着眼点,以应受或者已受法律保护的权益为根本,即使行为未违反法律强制性或者禁止性规范,也构成违法。
(2) 行为的危.害后果。行为的危害后果是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选择条件之一。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规定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也要承担环境行政责任,而在另外一些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环境违法行为必须产生了危害环境的后果才承担环境行政责任。此外,在某些场合,法律规定只有危害后果时,才能成为环境行政责任的条件。前面所说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是指没有造成现实的、直接的、有形的危害后果,但违法行为肯定会对环境造成危害,只不过这种危害后果是潜在的、无形的或是间接的。
(3) 环境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环境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构成环境行政责任的选择条件。环境违法行为是原因,行为的危害后果是结果,在没有规定不以危害后果作为承担环境行政责任条件的场合,则不存在确定因果关系的问题。在环境保护实践中,要准确认定产生环境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从而确定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 多因一果、一因多果、多因多果的情形比较常见。
(4)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环境行政责任中的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这是环境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之二。故意是指行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环境损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后果的发生的心理状态,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危害环境的后果,却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轻信自己能够避免的心理状态,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过错的形式不同,行为人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形式也不一样,对故意心理状态行政责任的追究,较之过失心理状态的行政责任追究要严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