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判断   甲、乙、丙、丁四人在一起讨论法律制定问题,他们四个人的观点中,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法律制定,就是通常所说的立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简称为法律的订、修、废活动。这种活动,是将一定的阶级(阶层或阶级联盟)的主张上升为国家的意志,成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选项B,在我国有权制定法律的机关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所属机构,地方各级权力机关、政府等。将中共中央作为立法主体是错误的,而将立法主体仅限定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也是错误的。选项C,表述错误。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不产生国家意志的活动不属于立法。选项D,夸大了立法技术的作用,立法效果的好坏最终要看其是否符合社会实际和社会发展需要。因此,正确答案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