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1) 所谓回避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某种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书记员、鉴定人员、翻译人员,不得参加该案诉讼活动的一种诉讼制度,实行回避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客观公正地处理案件,防止先入为主和徇私舞弊,同时,实行回避制度也有利于消除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思想顾虑,减少不必要的上诉。
(2)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法定的回避条件有:
①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②本人或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主要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本身或者他们的近亲属与本案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也有可能影响案件客观公正地审理,所以他们应当回避,不再参与案件的处理。
③担任过或履行过一定的任务或义务,有可能对整个案件或案件的某个事实形成自己的看法,如果再以办案人员身份处理该案,就有可能会影响案件事实的正确认定和公正处理,因而也应为回避。
④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所谓其他关系,是指近亲属关系和利害关系以外的某种关系,诸如交往密切的上下级关系,同学关系,朋友关系等。
⑤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请客送礼,或违反规定会见他们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