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丙按份共有一套房屋,三人各占1/3份额,三方无其他约定。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对此房屋进行重大修缮,乙表示赞同,丙反对。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______。
A、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修缮
B、
因甲、乙的份额合计已达2/3,故甲、乙可以修缮
C、
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修缮
D、
若甲、乙坚持修缮,须先分割共有房屋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对房屋的重大修缮,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三方无约定,甲、乙的比例占到了2/3,可以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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