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决后,李某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复核该案时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量刑不当,因为李某杀人后先奸尸又碎尸,情节恶劣,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 )
A.裁定撤销原判,直接改判李某死刑立即执行
B.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C.裁定撤销原判,由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依法判处李某死刑立即执行
D.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78条的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报请核准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同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但是,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只能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故答案是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