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乙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和好。调解书生效的五个月后,乙又以甲有外遇为由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裁定不予受理
   B.审查有外遇的理由,如果属于新事实和新理由,则予以受理
   C.应当受理
   D.法院裁量决定是否受理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是对几个容易混淆的知识点的综合运用。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0条,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的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的条件的限制。本题是作为原审被告的乙又向原审的原告甲起诉,符合此条规定,因此不能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的规定,不需要审查是否存在新事实和新理由,也不受六个月期限的约束。本题初看起来似乎是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婚姻案件不予受理的规定,题干的设计也有迷惑性,因此需要考生细心,仔细阅读题干,防止主观上先人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