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项目可不予列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
不予列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有:(1)独生子女 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 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 误餐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