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制定了哪些城市办报方针与政策?各地军管会是怎样正确处理新解放城市中旧有新闻事业的?
 
【正确答案】(1)中共中央制定的城市办报方针与政策 (2)中共中央对新解放城市中旧有新闻事业的处理 1948年,随着大中城市、特别是新闻事业发达的大城市的陆续解放,清理、接管旧有新闻事业的工作被提上了议事日程。为此,中共中央颁发了一系列文件,从清理、接管工作的基本原则、政策界限到具体的工作方法,都作了明确的指示与规定。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与指示,各地党和政府有关部门,以既严肃又慎重的态度,开始着手清理、接管既有新闻事业,并按照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 ①处理旧有新闻事业的原则 1948年11月8日,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新解放城市中中外报刊通讯社处理办法的决定》,指出:清理、接管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保护人民的言论、出版自由和剥夺反人民的言论出版自由”。清理、接管工作的基本出发点是“报纸刊物与通讯社是一定的阶级、党派与社会团体进行阶级斗争的一种工具,不是生产事业,故对于私营报纸、刊物与通讯社,一般地不能采取对私营工商业同样的政策”。 ②处理旧有新闻事业的政策 1948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又颁布了《对新解放城市的原广播电台及其人员的政策的决定》,规定了清理、接管旧有广播事业工作的政策。对于新解放城市中旧有新闻事业的处理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点: a.对于国民党党政军系统和反动党派所主办的报刊、通讯社和广播电台,一律由人民政府接管,没收其一切设备与资财,不准以原名复刊或发稿。 b.对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主办的报刊与通讯社,不仅允许其向人民政府登记后继续刊行与发稿,并予以保护与支持。 c.对于私人经营的报刊、通讯社与广播电台,既不采取无限制放任的政策,以防止它们为反动政治势力所利用,也不采取简单的一律取消的政策。而是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对长期坚持进步态度的报刊、通讯社予以保护,准其向人民政府登记后继续营业;对中间的不禁止其依靠自己的力量继续营业,但须依法登记;对反动的则予以没收,停止其继续营业。 d.对于民营广播电台,因其直接联系群众,且可能为敌人作通讯、联络之用,故在军管期间一律归军管会统一管理,在军管会管理之下准其继续营业;私营的短波广播电台,则一律停止其播音。 e.对于外国人在华的新闻事业,人民政府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对帝国主义国家在华设立的新闻机构,一律予以封闭;对外国私商主办的报刊,则准其继续出版。 f.对于旧有新闻事业的工作人员,采取区别对待、妥善处理的政策。除少数查有实据的特务分子、反革命分子依法处理外,其余均由人民政府安排,明显的进步分子与确有学识的中间分子留用;一般的编辑与记者,其比较容易改造者,应经过短期教育后分别留用,然亦不应轻易使其担任编辑与记者工作,其思想顽固、生活腐化不易改造者,应听其或助其转业;技术人员(出版、经理、广播、电务等方面的技术人员)则按对待一般技术人员的方针办理;私营新闻单位的工作人员,原则上由原单位自行处理。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