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向丁借款20万元,甲、乙、丙约定,如果到期合伙企业不能偿还贷款,甲、乙各自负偿还7万元,丙自负偿还6万元。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到期时,该合伙企业未能偿还贷款,下列的处理方式正确的有( )。
A、
丁可以要求甲清偿借款
B、
丁可以要求丙清偿借款
C、
乙仅向丁偿还7万元的借款
D、
丁可以根据各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要求甲偿还10万元,乙、丙各偿还5万元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解析] 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清偿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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