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产权及其功能。
(1) 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 是由人们对物的使用所引起的相互认可的一种行为关系。 产权一般用来界定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如何受益, 如何受损, 以及他们之间如何进行补偿的规则。
(2) 产权的基本内容包括行动团体对资源的使用权与转让权, 以及收入的享用权。 他的权能是否完整, 可以从所有者对该权能所具有的排他性和可转让性来衡量, 如果权利所有者对他所拥有的权利有排它的使用权, 收入的独享权, 和自由的转让权, 他所拥有的产权就是完整的。 如果这些方面的权能受到限制或禁止, 就称为产权的残缺。
(3) 产权结构不同, 效率也不同。 确定和保护产权, 有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 一种产权结构是否有效率,主要看它能否为在它支配下的人们提供有效的激励。 产权制度最基本的功能是明确规定产权主体对客体的关系,以及不同产权主体相互之间的关系。 按行使权利的主体不同, 产权主要分为私有产权、 共有产权和国有产权, 实质上是把上述权利界定给了不同的行动团体。
(4) 私有产权就是把资源的使用与转让以及收入的享用权界定给了一个特定的人, 他可以把这些权利同其他附着了类似权利的物品相交换, 他可以通过契约将这些权利转让给其他人, 他对这些权利的使用不应受到限制。共有产权意味着共同体内每一成员都有权分享共同体拥有的权利, 他排除了共同体外的成员和国家对共同体内的任何成员行使这些权利的干扰。 国有产权在理论上指这些权利由国家拥有, 国家按照可接受的政治程序来决定谁可以使用或不能使用这些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