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崔某不服乙县政府向谭某发放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行为.向甲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甲市政府经复议,撤销了谭某的土地使用证。谭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正确的表述是( )。
A、
谭某为原告
B、
崔某为原告
C、
乙县政府为被告
D、
乙县政府与甲市政府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谭某是原告,甲市政府是被告。故本题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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