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有关普通法和衡平法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普通法和衡平法是英美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大陆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普通法和衡平法分别产生于11世纪和14世纪,都是由法院创制的判例法,其中普通法是由普通法院创立的,而衡平法是由衡平法院创制的。在二者发生冲突时,衡平法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