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软件生产企业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其2009—2015年有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情况见下表: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2009年亏损为-130万元,其亏损弥补期限为2010—2014年,则至2014年,2009年亏损仍有10万元未能弥补,未能弥补的亏损不得在2015年的应纳税所得中弥补,而2011年的10万元亏损并没有超过弥补期限,允许用2015年的税前所得给予弥补,则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100-10=90(万元),由于其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其税率为15%,则应纳企业所得税=90×15%=1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