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神病人丙持刀袭击。丙追赶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关于甲将精神病人丙打成重伤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
A.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因为对精神病人的不法侵害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B.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因为“不法”必须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而精神病人没有责任能力,其客观侵害行为不属于“不法”侵害,故只能进行紧急避险
C.甲的行为属于自救行为,因为甲当时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救济自己的法益
D.甲的行为既不是正当防卫,也不是紧急避险,因为甲当时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精神病人丙的行为客观上阻止了甲的不法行为,甲不得针对丙再进行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正当防卫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人,这里的不法侵害人应该是包括无责任能力人在内的,如精神病人。但是,对无责任能力人的侵害行为实施正当防卫,应当加以一定的限制,这既是刑法精神的要求. 也是社会道义的要求。在遇到无责任能力人的不法侵害时,如果明知侵害者是无责任能力人且可以用逃跑等方法避免侵害时,则不得实施正当防卫;只有不知道侵害者是无责任能力人或者不能用其他方法避免不法侵害时,才可以实施正当防卫。本案中,精神病人丙持刀袭击丙追赶甲,将其追至一死胡同,甲已无其他方法避免不法侵害。因此,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故选项A正确。甲的行为明显不属于紧急避险,选项B错误。与正当防卫不同,自救行为针对的是已经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故选项C错误。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不法侵害尚未开始,认为“甲当时正在进行不法侵害”是错误的,故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