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甲区派出所民警在对旅馆例行检查时,发现客人刘某非法持有冰毒9克,随即将刘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确认了刘某的违法事实。同时,经查证核实,刘某的户籍所在地在该市乙区,经常居住地在该市丙区,工作单位在该市丁区,针对刘某的违法行为,有权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是( )。
题干分析:甲区为刘某的犯罪地,且甲区公安分局将刘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确认了其违法事实,甲区公安分局为案件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乙区为刘某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乙区公安分局也有权管辖此案件;丙区为刘某的经常居住地,丙区公安分局也有权管辖此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A项:正确,甲区为刘某的犯罪地,符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题干分析可知甲、乙、丙公安分局都有权管辖此案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可知应由最初受理案件的甲区公安分局管辖。
B项:错误,乙区为刘某的户籍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乙区公安分局也有权管辖此案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可知,甲、乙、丙区公安分局都有权管辖此案件,应由最初受理案件的甲区公安分局管辖。
C项:错误,丙区为刘某的经常居住地,丙区公安分局也有权管辖此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可知,甲、乙、丙区公安分局都有权管辖此案件,应由最初受理案件的甲区公安分局管辖。
D项:错误,丁区为刘某的工作单位地,丁区既不是刘某的犯罪地,也不是居住地,故丁区公安分局无权管辖此案,不能作出处罚。
故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