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为犯强奸罪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到了6年时主动交代曾经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12万元的事实,被以职务侵占罪判处12年。对甲应当在怎样的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 )
20年以下12年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
12年以下6年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
18年以下6年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
将12年与6年相加,直接决定执行18年
《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