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清代地方司法机关分为
A、
州、县
B、
府
C、
省按察司
D、
总督(巡抚)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清代地方司法机关分为总督(及巡抚)、省按察司、府、州(县)四级。州(县)为第一审级,府为第二审级,省按察司为第三审级,总督(或巡抚)为第四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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