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寒日为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地区,有效日照时间规定在( )。
A.9:00~15:00 B.8:00~16:00 C.9:00~16:00 D.8:00~15:00
[解析] 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条文说明5.0.2.1。9:00~15:00为以冬至日为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地区,8:00~16:00为以大寒日为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地区的有效日照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