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租庸调制是隋朝、唐朝前期实行的赋税制度,是田租、力庸、户调三种赋税的统称。“粟二石”(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田产的1/40)者谓之租,“岁役二旬”(为国家服力役20天)者谓之庸,“征乡土所产者”(服徭役期限内,如果不去服役的也可以交纳绢或者布来代役)谓之调。简言之,“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租庸调制本质上承袭了北魏的“租调”税收制度。“租庸调”规定以“人丁”为本,不论土地、财产的多少,都要按丁交纳同等数量的绢、粟,庸调由县尉负责征收,八月开始征收,九月运往京城或指定地点。租即田租,则在收割后于十一月开始运送。租庸调制中以纳绢来代役的方法,在均田制的同步实施下,使农民在有土地耕种的同时保证了农耕的时间,推动了唐朝农业的发展。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