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意文字:文字根据其记录语言的方式和性质,基本可以划分为两类——表音文字和表意文字。
表意文字是一种从语义入手,用象征性书写符号记录词或词素的文字体系,不直接或不单纯表示语音。古埃及文字、早期汉字和古巴比伦楔形文字,基本上是表意文字。
(2)传统上认为汉字是表意(义)文字,是形音义统一的,汉字有见形知义的特点。这种特点在古代汉字中表现得较为明显,古代汉字或象形、指示,或会意、形声,字形本身确有显义价值。随着汉字的发展,其符号性越来越强,字形显义的特点越来越弱,尤其到了现代,汉字经历了多次简化。虽然汉字经过简化后,其字形显义功能不是很明显,但经过一定的分析,我们仍然能发现许多字的形音义之间的造字理据。这体现了汉字的表意性。汉字的表意性在造字法上体现得最明显:
①象形字:象形就是用描绘事物形状来表示字义的造字法。商周时代的甲骨文和金文,就是以形象的手段表现词义的,具有浓重的描绘物象的色彩。有的古象形字描绘事物的整体轮廓如“车、舟、人、山、火、口、燕”等;有的像事物的特征部分,如“牛”像牛角上弯,“羊”像羊角下弯;有的除具体的事物外还有必要的附带部分,如“瓜”的瓜蔓。
②指事字:指事就是用象征性符号或在象形字上加提示符号来表示字义的造字法。如“本”原义是树根,在“木”下部加一个点,表示树根的所在;“末”原义是树梢,在“木”上部加一个点,表示树梢的所在;“朱”原义是赤心树,“木”中加一个点,表示赤心的所在;“甘”是“口”内有一个点,表示含着甜的东西,有甘甜义;“刃”是“刀”上加一个点,表示刀刃的所在。
③会意字:用两个或几个部件合成一个字,把这些部件的意义合成新字的意义。如“武”,从戈从止;止是趾的本字,戈下有脚,表示人拿着武器走,有征伐或显示武力的意思。“休”,从人在木(指树)下,表示休息。“取”,从耳从又;又是右的本字,作部件用当手讲。“取”是手拿一只耳朵,古代战争中对敌方的战死者割左耳,用以记功。“涉”,从水从步,甲骨文像两脚过河。“益”,从水从皿,水从皿中流出,是溢的本字。
④形声字:由表示字义类属的部件和表示字音的部件组成新字。如“洋”(yáng),形旁(也称形符、意符)氵(水)表示海洋有水,声旁(也称声符、音符)羊(yáng),表示读音,组成从氵(水)羊声的形声字。而形声字的形旁又大都是象形字,如“芬、吩、氛、纷、汾、忿、份、盆”的形旁“艹、口、气、纟、氵、心、亻、皿”。
由汉字的造字法可见,汉字的形与义密切联系,因形示意,意寓形中。表意性是汉字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