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收藏一套清代红木家具,价值约5万元,甲的其他财产价值为10万元。甲欠乙50万元。后来,甲将红木家具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其从国外回来的表弟丙。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根据《合同法》规定,对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要求行使撤销权以受让人知情为要件。而、若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70%的,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本题中甲以市场价的1/10将红木家具卖与其表弟丙,属于“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但还需要证明丙明知这一买卖将有损乙的债权,方可行使撤销权。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