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与之共同生活。某日,小甲在幼儿园午餐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在场的带班老师丙未及时制止。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骨折,花去医药费3000元。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的父母、幼儿园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小甲之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B.小甲之父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幼儿园应该给予适当赔偿
D.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监护人的责任。《民法通则意见》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医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由此不难判断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