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构成电子作品的实质要件有哪些?
【正确答案】电子作品的出现并没有改变传统版权法判断作品构成要件的标准,其实质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三个: ( 1 )电子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作品的独创性是指作品是由作者独立构思而成的,即不是抄袭、剽窃、篡改他人的作品。独创性包括了“独立”和“创作”两层含义。“独立”是指在形成作品的过程中,作品必须是由作者独立构思完成的。独立不是独自,它可以有他人的帮助,并且不排除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他人作品的引用、参考或借鉴,但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则属抄袭或剽窃。“创作”是指作者运用独到的技能技巧完成作品的智力活动,它不是对现有材料的一种机械照搬。独创性要求作品至少具有少量的创造性,能体现作者的智慧和个性。 ( 2 )电子作品必须具有可感知性和可复制性。 电子作品虽然是以二进制代码为记录符号,但它同样可以保存在一定的载体上固定下来,因此可以为人们所感知,这是电子作品得以传播的前提条件。电子作品由于采用了数字化的技术,所以电子作品不仅具有可复制性,而且与传统载体的作品相比其复制变得更加的容易和快捷,这使得电子作品传播范围和速度比以往作品要广泛和迅速得多。 ( 3 ) 电子作品必须具有合法性。这里合法性主要是指电子作品的内容要合法,而不是法律明文禁止的。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