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有关用于计算损害赔偿的货物时价,下述正确的表述是(    )。
   A.如国际贸易合同中使用“CIF上海”,时价应指上海市场的现行价格
   B.如国际贸易合同中使用“FOB纽约”,时价应指纽约市场的现行价格
   C.如果国际贸易合同中使用“DDP上海”,时价应指卖方所在地的现行价格
   D.如果国际贸易合同中使用“EXW纽约”,时价应指买方所在地的现行价格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贸易术语及损害赔偿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6条第2款规定:“为上一款的目的,时价指原应交付货物地点的现行价格,如果该地点没有时价,则指另一合理替代地点的价格,但应适当地考虑货物运费的差额。”显然,上述时价是指交货地的现行价格。在本题的四个选项中,A选项术语指目的港,应被排除。C选项中交货地为上海,时价应为买方所在地的价格,而非卖方所在地价格,应被排除。D选项中纽约是货物交付地,是卖方所在地,而非买方所在地,应被排除。只有B选项纽约与交货地是统一的,应为正确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