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备选项中,只有A项表述的“青岛”啤酒,可以作为商标注册,选A项。《商标法》第30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据此规定,B项表述中的“娃啥啥”实际上和“娃哈哈”矿泉水所注册的商标类似,很容易造成误认,因此不予注册。《商标法》第11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C项表述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主要原料——燕麦,因此不能注册,不选C项。根据《商标法》第10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的绝对禁止条件,对于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可见,不选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