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分析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的组成及其制衡关系。
【正确答案】(1)所谓法人治理结构,是以股东为核心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互相制衡关系的泛称,其核心是在法律、法规和惯例的框架下,保证以股东为主体的利益相关者利益为前提的一整套公司权利安排、责任分工和约束机制。在我国,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2)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组成。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四个部分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总经理及其高层经理人员组成公司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于各自的地位、功能和作用不同,它们分享着不同权能,承担着相应责任,形成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作用、相互制衡的关系。
   ①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股东表达自己意愿与要求的场所,是由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组成的公司权力机构。
   ②公司的决策机构(董事会)。董事会是由若干名董事组成的委员会机构。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的受托者,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决策机构。公司董事应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其主要职权包括: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定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拟定公司合并、分立、终止和清算的方案;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董事会作为一个合议制机构,需要有一个主席来召集和主持会议,因此董事会应设立董事长。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资历深厚、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董事担任。
   ③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监事会是依照法律规定设置,以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监督公司董事和经理行为、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为主要职责的监督机构。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必须以保护股东的利益为己任,监督、约束董事会及其成员和高级经理人员。其主要职权包括:检查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活动;对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列席董事会会议。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