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利国家的起源与发展
①福利国家的起源
福利国家”一词最早出现在1941年英国约克郡大主教威廉•坦普尔所著的《公民与教徒》一书中,后被引用于著名的《贝弗里奇报告》中,成为“全民福利”的代名词,它以英国为典型代表。
②福利国家的发展
1941年,英国政府委托贝弗里奇负责制定战后实行的社会保障计划。这个计划于1942年年底以《社会保险及有关福利问题的报告》为题发表,提出在战胜德国法西斯后,英国将建立一套“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制度。
1948年,英国在通过一系列的社会保障法律并加以实施后,正式宣布建成福利国家。随后,西欧、北欧等一些国家也纷纷宣布建立福利国家,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也迈向了福利国家,福利国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达到很高层次和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在世界上风靡一时,20世纪60年代达到鼎盛时期。
(2)福利国家的保障特点
①累进税制与高税收
国家通过确立累进税制对国民收入所得进行再分配,使社会财富不再集中于少数人手里;同时,为维持福利国家高水平的福利支出,也必然需要高税收来支撑。因此,高税收不仅充当着福利国家的财政基础,而且构成了福利国家的重要特征。
②普遍覆盖与全民共享
“普遍性”和“全民性”构成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其目标不仅使公民免遭贫困、疾病、愚昧、肮脏和失业之苦,而且在于维持社会成员一定标准的生活质量,加强个人安全感。
③政府负责与保障全面
在福利国家,政府是社会保障的当然责任主体,不仅承担着直接的财政责任,而且承担着实施、管理与监督社会保障的责任。同时,福利国家的社会保障项目众多,待遇标准也较高,保障项目设置涵盖了每个社会成员“从摇篮到坟墓”的一切福利保障需求,而个人通常不需缴纳或低标准缴纳社会保障费用,福利开支主要由政府和企业负担。
④法制健全
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均依法实行,并设有多层次的社会保障法律监督体系。
⑤充分就业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来促使人人有就业机会,通过消灭各种导致失业的因素来实现充分就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