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8年3月2日,甲没有支付应于2008年2月2日付清的乙的房租,乙因在外国出差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8年8月2日,乙所在地区发生洪灾历时3个月,致使其无法回国行使请求权。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______。
  • A.自2008年3月2日至2009年3月2日
  • B.自2008年3月2日至2009年5月2日
  • C.自2008年3月2日至2009年6月2日
  • D.自2008年3月2日至2010年6月2日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拒付租金的,适用一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8年3月2日—2009年3月2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2008年9月2日—2009年3月2日)发生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遭遇洪灾),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诉讼时效期间顺延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