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开始后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原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在代位继承中,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人;代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为代位人。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据此,代位继承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从继承制度的体系来看,代位继承制度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如果先于立遗嘱人死亡,则不适用遗嘱继承,相关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代位继承制度之鹊的在于保护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合法利益。因此,只有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被继承人死亡的,才有发生代位继承之余地。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纵使先于其死亡亦无代位之可能。
(2)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均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意见》第25条作出了明确规定:“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人仅包括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自然血亲和晚辈直系养亲,即只有被继承人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以及与被继承人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或养子女才能称为代位人,被继承人子女的继子女无权代位继承。关于此点,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意见》第26条之规定可予佐证:“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3)被代位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其死亡才有适用代位继承之可能。此处,被继承人的子女不仅包括其生子女,还包括养子女以及与其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被代位人必须享有对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从我国关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以及继承顺序来看,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本来并非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比如父母尚在的孙子女并非其祖父母的法定继承人),本身并无直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源,而是基于被代位人的继承权取得对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因此,被代位人必须享有继承权,其晚辈直系血亲始有代位继承之余地。被代位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之遗产。但是,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意见》第28条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在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下,假如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不仅如此,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有两人以上的,则由数个代位继承人共同继承和分割被代位人的应继份额。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