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解析]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故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可知,王某与霍某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但因为侵害了狄某的优先权,狄某有权请求王某对其进行赔偿,但无权主张合同无效。故BD项正确。本题中,王某为房屋所有权人,出售其自己的房屋,属于有权处分,有权处分下不可能存在善意取得的情形,故C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