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李文,上海焦化有限公司的普通职工,97年8月,退伍不久的他为了学习,花了10200.00元在上海西门电脑市场购买了美洲豹品牌电脑一台,谁知只使用了四个月,坏了三次。出售该电脑的诗奇商务公司百般推诿,甚至维修所需的零部件也要求李文付费,最后一次电脑彻底坏掉无法使用。花了万余元代价换来的竟是这样的结果,李文非常气愤,随之向消费者协会和技术监督局申请鉴定,以搞清电脑经常坏的原因。鉴定结论使人震惊,号称美洲豹的品牌电脑竟是三无产品,反复损坏的原因也就很明了了。李文找到了出售该电脑的诗奇商务公司,经办人不予解决,为逃避责任,该公司随之从西门电脑市场内消失了,李文连交涉的对象也找不到了。无奈之下,李文找到上海市大道律师事务所,委托蒋吴、潘沪生律师作为代理人,决心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问:根据《产品责任法》应如何处理此案件?
【正确答案】事发后,诗奇商务公司从西门电脑市场消失了,所以即使现在找到诗奇商务公司,判决结果的执行也成问题。因此,按“消法”第38条规定,向柜台的出租方西门电脑市场要求赔偿较为有利。这样,李文就应该向西门电脑市场所在地南市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