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六)2016 年 7 月 18 日,某市咨询公司程先生前往诚信税务师事务所咨询, 现就下列问题分别予以解答。

问答题

甲企业对关联企业进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请问应在何时 确认收入的实现?甲企业该投资行为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 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有怎样的税收优惠政策?

【正确答案】

①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 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②居民企业以非 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 5 年 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 业所得税。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乙企业法人代表王先生将自己持有的 A 公司 20%的股权全部转 让给王先生本人控股的 B 公司,转让价格明显偏低,这种情况应如何 缴纳个人所得税?请简述理由。

【正确答案】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 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里王先生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则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股权转让收入。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丙企业将部分对外投资股权转让给个人并签订了企业股权转让 合同,这样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请简述理由。

【正确答案】

这样的股权转让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
在深市沪市及新三板交易的股权,主要交易的是上市公司股票,由出 让方缴纳 1‰的印花税;其他的场外股权交易,不交易上市公司的股 票,而是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对于股权转让,属于财产转让,应按产 权转移书据贴花,双方都按 0.5‰缴纳印花税。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