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水泥厂因无力支付建厂赊乙钢材厂钢材的货款,遂向乙钢材厂提供了一批水泥用来抵账。后乙钢材厂将该批水泥出售给丙施工单位,则关于该水泥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水泥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
B、
水泥买卖合同因乙钢材厂超越经营范围而无效
C、
水泥买卖合同因乙钢材厂超越经营范围而效力待定
D、
水泥买卖合同因乙钢材厂超越经营范围而可撤销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解析:在该案例中,水泥作为甲厂支付给乙厂用以抵消钢材货款的,因此乙厂有权处置这批水泥,则乙厂与丙施工单位订立的买卖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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