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与境外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于2017年1月30日以每吨60欧元的价格购入50吨橄榄油。A公司为规避购入橄榄油成本的外汇风险,于当日与某金融机构签订了一份3个月到期的远期外汇合同,约定汇率为1欧元=7.40人民币元,合同金额为3000欧元。2017年1月30日,A公司以净额方式结算该远期外汇合同,并购入橄榄油。
假定:
1.2016年12月31日,欧元对人民币远期汇率为1欧元=7.36元人民币,人民币的市场利率为6%;
2.2017年1月30日,欧元对人民币即期汇率为1欧元=7.35元人民币;
3.该套期符合套期保值准则所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的条件;
4.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
要求:
1.根据以上资料,编制A公司开展公允价值套期业务的会计分录。
2.A公司财务部刘经理的相应观点是:如果为现金流量套期,且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该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①套期工具在本期间发生的累计利得或损失;②被套期项目在本期间发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累计变动额。对此,你的观点如何?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情形1:A公司将上述套期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
1.2016年11月1日。
远期合同的公允价值为零,不作账务处理,将套期保值进行表外登记。
2.2016年12月31日。
远期外汇合同的公允价值=(7.40-7.36×3000/(1+6%×1/12)=119(元)
借:套期损益 119
贷:套期工具——远期外汇合同 119
借:被套期项目——确定承诺 119
贷:套期损益 119
3.2017年1月30日。
远期外汇合同的公允价值=(7.4-7.35)×3000=150(元)
借:套期损益 31
贷:套期工具——远期外汇合同 31
借:套期工具——远期外汇合同 150
贷:银行存款 150
借:被套期项目——确定承诺 31
贷:套期损益 31
借:库存商品——橄榄油(50×60×7.35) 22050
贷:银行存款 22050
借:库存商品——橄榄油 150
贷:被套期项目——确定承诺 150
(将被套期项目的余额调整橄榄油的入账价值)
情形2:A公司财务部刘经理的相应观点是错误的。理由是:
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该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
①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②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2)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3)在风险管理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中,载明了在评价套期有效性时将排除套期工具的某部分利得或损失或相关现金流量影响的,被排除的该部分利得或损失的处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