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目的:掌握主营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资料:
(1)某房地产公司建造普通标准住宅楼一栋. 取得售房款560万元。该公司为建房支付地价款98万元,建楼成本280万元,开发费用按地价款和成本的10/%计算,营业税税率5/%,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3/%。
(2)仍依上例,假定取得售房款1000万元,其他资料不变。
(3)某房地产公司采用预缴土地增值税的方法,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先按预收款的10/%预缴土地增值税,公司当月预收售房款300万元。下月,工程竣工,确认全部收入应为650万元。按税法规定,该工程项目应缴土地增值税75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进行有关计算,并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正确答案】1)收入总额=560(万元)
2)可以扣除项目如下:
地价款=98(万元)
开发成本=280(万元)
开发费用=(98+280)×10/%=37.8(万元)
有关税金=560×5/%×(1+7/%+3/%)=30.8(万元)
加计扣除费用=(98+280)×20/%=75.6(万元)
扣除费用总额=98+280+37.8+30.8+75.6=522.2(万元)
3)增值额=560-522.2=37.8(万元)
4)增值率=37.8/522.2×100/%=7.2/%
因为7.2/%<20/%,故免征土地增值税。
收入实现时(不考虑其他税费,土地增值税免征)。
借:银行存款 56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600000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