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南京国民政府“六法全书”中法律部门的有( )。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1928—1937年,国民政府先后公布实施了六个门类的法律法规,即宪法(《训政时期约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建立起国民政府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国民政府采取“以法典为纲、以相关法规为目”的方式,将法典及相关法规汇编成《六法全书》。《六法全书》的编纂标志着国民政府六法体系的建构完成,实现了法律形式上的近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