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核心精神是维护青少年儿童的社会权利主体地位。这一精神的基本原则包括( )。
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的核心精神,正是维护青少年儿童的社会权利主体地位。这一精神的基本原则有儿童利益最佳原则、尊重儿童尊严原则、尊重儿童观点与意见原则和无歧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