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论述题 广州都督瓽(姓氏)仁弘尝率乡兵二千助高祖起,封长沙郡公。仁弘交通豪酋,纳金宝,没降獠为奴婢,又擅赋夷人。既还,有舟七十。或告其赃,法当死。帝(太宗)哀其老且有功,因贷为庶人,乃召五品以上,谓曰:“赏罚所以代天行法,今朕宽仁弘死,是自弄法以负天也。人臣有过,请罪于君,君有过,宜请罪于天……”房玄龄等曰:“宽仁弘不以私而以功,何罪之请?”百僚顿首三请,乃止。
   
——《新唐书·刑法志》

    根据上述材料,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问答题     仁弘被控何罪?唐太宗是如何处理此案的?
 
【正确答案】仁弘被控犯赃罪,应处死刑。唐太宗宽贷了仁弘的死罪,免为庶人。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按照唐朝的八议制度,仁弘受到宽贷的原因是什么?
 
【正确答案】因其对国家有大功勋,属于八议中的“议功”。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唐律关于八议的规定是什么?八议的历史渊源和影响是什么?
 
【正确答案】八议是指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此八类贵族官僚犯罪,可受到减免刑罚等优待。应八议者犯死罪,先由司法官将其罪行和符合议的条件上奏,再由大臣集议并提出处理意见,最后由皇帝裁决;犯流刑以下罪,依律减一等处刑。犯“十恶”者,不在八议之列。渊源:八议源于西周的“八辟”,曹魏时正式入律。影响:八议是古代优遇贵族官僚的特权法律制度,至唐趋于系统化和完备化,对后世立法影响极大。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