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分别在山上伐木,为图方便各自将伐下的原木从山上滚下,不料其中一根木头砸伤了山下的行人丙,且无法确定是谁推下的这根木头。丙的损害应由______。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考点] 共同危险行为
[解析] 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情况。对于共同危险行为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题考查点为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及无意思联络的多数人侵权的区分,考生可以根据《考点解析》标注把握,题目中甲、乙造成行人丙砸伤,属于共同危险行为,故B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