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性质,可将股票分为( )。
我国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性质可以将股票分为:(1)国家股,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2)法人股,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3)社会公众股,指社会公众依法以其拥有的财产投入公司时形成的可上市流通的股份;(4)外资股,指股份公司向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发行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