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参考范文] 房贷真的不需要新措施吗
上述文章通过一系列的论证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我国有关房贷的措施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其论证过程在逻辑上存在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因此该结论并非必然成立。
首先,就算去年房贷的不良资产比率低于其他贷款,但相对于其他商业贷款来说,房贷的收益率也可能是微乎其微的。因此,更全面地看,房贷算不上银行的优质资产。而且,就算房贷是优质资产,也推不出银行应该对它放任不管,相反,更好的结论应该是:越是优质资产,越要严加管理。
其次,房贷在贷款总量中的比率低于美国和中国香港,也不能必然推出我国的房贷就没有较高的违约风险。或许人家的房贷手续是很严格的、还款能力也是有保障的,而中国房贷则存在很多的虚假按揭和把关不严等现象,因此潜在的违约风险也可能要比美国和中国香港大得多。
再次,信息掌握充分及时也并不就意味着房贷还款充分及时。如果贷款者无力还贷,银行就算收回被抵押的房产,也并不能保证自己稳赚不亏。试想,当房地产泡沫破裂之际,银行收回的房产又卖给谁,如何变现呢?或许只会增加银行的负担,比如要多交很多的物业管理费。
最后,去年加息的还款压力已被房价涨幅消化,也推不出加息永远不会导致较高的违约风险。因为加息会让你每月所要支付的本息确确实实地增加了。当这种增加上升到一定限度时,很可能凭你现在的收入无论如何也无法还贷。一旦这样的人多起来,银行房贷的风险就大了。所以,银行采取必要的措施来规避房贷风险,仍然是很有必要的。
可见,上文关于房贷不需要新措施的论证,其有效性是值得怀疑的。